时间:2026-05-18 11:38来源于:李鸿章故居陈列馆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李鸿章故居及享堂网络链路租赁。
二、项目概算
不高于2.1万元,共提供2条40兆专线和1条50兆专线,每条0.7万元/年。具体包含李鸿章故居网络链路2条,李鸿章享堂网络链路1条。
三、项目性质
租赁服务类项目。
四、租用年限
1年。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中标方式
有效最低价者中标。
七、需求概况

八、服务需求

九、报价要求
1、供应商响应报价必须包含和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提供合理的费用预算清单,并严格按照预算清单执行。报价需包含税金。
2、本项目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和本项目相关费用。
3、 本项目报总价,报价中包含合同规定的全部服务费用,应包含服务成本、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费、评审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投标单位须报一次、一个总价,该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十、其他要求
1、采购人查看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凭证和资料,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通报项目进度,接受采购人指导和监督。本项目所有资料均应通过采购人审定。
3、成交供应商确保各类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如因国家相关政策、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正常执行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商采购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5、本采购需求由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投标要求
重要提示:以下标*都符合且提供相关材料,则视为合格投标单位。
(一)基础材料
*1、报价表一份(注:报一个总价即为最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格式见附件);
*2、对照第五条提供对应文件;
*3、对照第八条完全响应的服务需求方案;
(二)资格证明文件(投标单位必须盖章密封提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签章)。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李鸿章故居陈列馆)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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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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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